为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考场管理,维护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保障本考点考生顺利入场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务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校考点实际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23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等相关信息,尽早了解考试信息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学校地址及考场位置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考场设在教学楼1号楼(考场位置见附件1),校外考生只能从学校南门(北三环和平东桥旁)验证入校,沿规划好的路线进入考场;校内考生(含本校应届生、二学位考生)沿规划好的路线从校内进入考场。

三、公共交通线路

北京中医药大学周围公交站点:和平东桥北站;周围地铁站:和平西桥。考试期间不安排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学校。

四、入场须知

1. 校外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在南门进行身份核验后方可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后沿原路返回。

2.我校在考试楼前设置考生个人物品集中存放点,请考生根据现场指示牌及工作人员引导,按照所在考场号有序存放物品。

3. 考试当日验证入校时间为上午7:00、下午13:00,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按照指定通道进入考点。为避免考点入口拥堵,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件,以备查验。开考15分钟后(上午8:45、下午14:15)不得进入考试楼。

五、物品存取

1. 考生进入考点后,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进入封闭管理区域参加考试,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除此以外,其他如背包、行李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和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书本、复习资料、草稿纸、空白纸、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手表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违禁物品均需存放在考点设置的存包区中。严禁考生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智能穿戴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除透明文具袋外,不得携带各类包具入场。

2. 我校考点在考试楼南侧沿路设置了专门存放区,供考生集中存放物品。考生沿规划路线行进至物品集中存放点,每位考生每场考试前原则上仅允许存放一件个人物品,请提前取出本人有效证件、考试用具,并将其他需要寄存的物品整理装入书包,避免在集中存放点现场翻找造成丢失、拥堵。

3.集中存放点有工作人员现场服务,存放物品时工作人员会在考生书包上粘贴标签,同时发放一张相同的标签给考生,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凭标签领取存放的个人物品,请考生保管好相应的标签。

4.建议考生提前打印两份准考证,一份带入考场用于查验身份,一份放入书包内,如存取标签丢失后可凭两张相同的准考证准确及时找到存放的个人物品。

5. 天气寒冷,电子设备存放时请注意关机,以免低温导致电量耗尽,建议考生携带充电宝应急。

6. 建议校外考生尽量不要带包和过多随身物品,或委托陪同人员保管随身物品。建议校内考生不带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确有物品寄存需求的,最晚于每场考试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行寄存,以免耽误考试。由于寄存物品原因等造成考生无法按时进入考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后,请携带好随身物品和证件,按照监考老师的指令依次离开考场,不聚集、不扎堆、不在考场逗留。在集中存放点有序取走个人物品。

六、安检

1. 进入考试楼时考生须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安全检查,考生须关注考点公告,预留充足的安检、入场时间,有序排队通过安检,主动接受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2. 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电子通讯工具,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硬币、金属水杯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腰带、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3. 我校考点均为标准化考场,现场均有时钟,考生不得佩戴手表(包括机械手表、电子手表、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考试楼。

4. 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时提示异常报警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进行人物分检,检出的违规物品应存回集中存放点,再次通过“智能安检门”时无异常报警后方可允许通过。因个人原因反复安检导致入场延误由本人负责。

5. 考场入口处,监考员将利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安检。第二次安检时如发现手机等违规物品,将直接上报考务办公室并予以警告,考生信息将被记录在案。考试开始后,监考员若发现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的,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均按考试违规进行相应处理。

6. 特殊考生安检:对于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以及申请残疾合理便利的考生,考点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其轮椅、拐杖等器械进行安检。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在考前联系我校考点,出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发送至邮箱:bucmyzb@126.com),经我校考点审核同意后,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七、考试用具

在1126北京中医药大学考点考试的各位考生,只准携带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草稿纸、空白纸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提醒: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26)所涉及的所有科目均无需使用计算器;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请严格根据报考单位的考试要求参加考试,只允许使用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栏中注明的考试用具,未注明的考试用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八、诚信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

九、考场查询安排

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招生(2024年)初试考场服务系统”(https://yjsxt.bucm.edu.cn/Open/MasterKd/KcSignin.aspx),可查询到本人所在考场号、教室位置和座位号。

十、其他事项

为给考生提供方便,我考点在12月23日和24日中午开放中医药博物馆二层报告厅供校外考生临时休息。同时,我校学生食堂二层向校外考生供应午餐,考生可自行购餐。

十一、考试期间监督电话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4286502,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135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12月

相关附件

附件1:考场方位图

附件2:考 场 规 则

附件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附件4:《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附件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

附件详见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zsjy/sszs/c33c19fa36894c9ca15d85098ce5d1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