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3年12月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举行。请在首都医科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北京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附件1)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本考点发布的有关考试信息,严格按时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考试地点及交通信息
首都医科大学考点(代码1125)考场设立在首都医科大学右安门校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第一教学楼,考点入口为首都医科大学右安门校区东门。考试期间不允许校外车辆(含出租车)进入校园。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关注,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前往学校,以免耽误入场时间。
二、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考试用品准备
考生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入考试楼宇,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上述物品。考场内有时钟,考生无需携带手表。做答统考科目试题无需使用刻刀,做答自命题科目试题可携带刻刀拆解信封使用。
考生书包、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等考试违规物品以及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非考试用品一律不得带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本考点会在第一教学楼一层设置5个存包处,为考生提供存包服务。由于存包需要花费时间,请需要存包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点,以免错过进入考场的规定时间。
三、考生入场、离场
(一)进入考点
1.考点入口
首都医科大学右安门校区东门,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刷卡进入。
注意:如身份证丢失,持临时身份证、护照、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等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22日12:00前将情况说明发送至yanzhao@ccmu.edu.cn。
2.进入考点时间
【12月23日-24日】上午7:00开放进入考点。
(二)进入考试大楼及考场
1. 进入考试大楼
考生沿规定路线由第一教学楼北门进入第一教学楼一层。
需要存包的考生:请按路线指引于第一教学楼一层五个存包处(任选其一)进行存放。相关工作人员会给考生发放标签(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考生需存放的背包、手机等贵重物品明显处,由工作人员进行存放。另一张考生本人留存,请务必仔细保存,不要丢失。考试结束后,考生凭标签领取本人物品,领取时将回收标签。存包完毕后,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由第一教学楼一层西门离开,从大台阶处进入第一教学楼二层入口。
不需要存包的考生:沿路线指引,从第一教学楼西侧大台阶处进入二层入口。
2.安全检查
所有考生须在第一教学楼二层大厅通过“智能安检门”安全检查后方可进行身份核验。
再次强调: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通过安全检查者方可进入封闭管理区域。对于发现携带疑似物品、提示异常等情况的考生,应在安置相应物品后再次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确认无误并登记后,方可进行下一个环节。
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电子通讯工具,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
如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12月20日17:00前将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须有官方机构盖章或提供官方制式材料)及个人相关情况说明发送邮件至yanzhao@ccmu.edu.cn。
3.身份核验
通过安检后,考生沿指定通道有序排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人、脸、证三识别。
4.进入考场
进入考场教室时,配合监考员进行违禁物品的检验,核对考生本人、《准考证》以及居民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第一教学楼二层大厅入口参加当科考试。
【温馨提示】:请考生重视时间规划,建议考生在每场考前至少一小时完成入校,考前半小时完成进入考场。由于考生存取物品、安全检查环节遇高峰期或多人复检等可能会发生排队情况,请务必做好时间规划,自觉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确保现场秩序安全有序。
(三)考后离场
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听从工作人员指令退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在考场附近逗留,保持人员间距。
(四)考生休息及就餐
12月23日-24日中午,第一教学楼一层105、108阶梯教室及5个存包教室在未启用时,可供考生临时休息使用。
校外考生可在我校食堂一层北侧入口内专用摊位处购买餐票,于食堂一层、二层就餐。
四、诚信考试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附件2),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或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已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的有关章节、《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关于考试作弊的相关内容见附件3。
自2015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刑法相关条款明确了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或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等四种情形均构成刑事犯罪,均可以给予刑事处罚。
自2016年6月1日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正式施行。自2020年9月4日起,《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维护考试公平与秩序。
请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诚信考试承诺,珍惜个人名誉。
五、重要提醒
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s://yjsh.ccmu.edu.cn/)、“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考点微信群,有关考试等最新通知将及时公告,同时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
首都医科大学考点联系方式:电话:010-83911051;电子邮箱:yanzhao@ccmu.edu.cn。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相关附件
【附件1】《北京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pdf
【附件2】考场规则.pdf
【附件3-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pdf
【附件3-2】《刑法修正案(九)》(节选).pdf
【附件3-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pdf
附件详见https://yjsh.ccmu.edu.cn/yytz_2977/zs_3101/e81b3d92ed544e8fa9302640a36664cf.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