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就近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事档案提交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进行调档。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具体要求如下:

1. 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和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档案调取事宜。

2. 其他考生考生下载《苏州科技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见附件1),彩色打印,在留空中准确补齐个人信息和档案接收信息(各录取学院接收档案地址见附件2)后提交档案所在部门办理调档事宜。为保证档案安全,请将所有档案一次性以邮政机要或EMS速递(不得以其他快递形式)寄送至我校相关录取学院。往届生档案原则上应于7月15日前寄到录取学院,应届生档案原则上应于7月31日前寄到录取学院。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研究生新生党员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定向研究生不转组织关系)。

1. 党组织关系转移可线上转入的,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去向支部名称详见附件2。

2. 党组织关系转移不能线上转入的,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办理,去向支部名称详见附件2。

3. 团组织关系转出由所在单位办理,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转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至何时并加盖公章。无团员证的新生需提供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填写“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委员会”。

三、录取通知书通讯地址修改

1. 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拟录取考生在研招网系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有需修改的考生请于5月15日-5月26日期间登录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kyz-stu.usts.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选择页面功能菜单“录取结果查询”,在页面下“点击前往确认通讯地址”,对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移动电话等信息进行确认修改并保存。邮寄地址和邮政编码的填写须规范、详细,其中邮寄地址应写明省市区县街道单位部门或者家庭门牌号等。请各位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完成通讯地址确认与修改,逾期不予变更。

2. 经教育部录检合格、手续完备的考生,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6月中旬发放,具体时间和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公告。

四、户口迁移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新生视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迁移户口。如需迁移,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为:苏州科技大学。《户口迁移证》涂改无效。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后续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