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比例和复试线

1.各培养单位结合上线生源、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线应相同。复试比例一般在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不含已录取推免生)的120%-150%。

2.2024年我校各培养单位的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各培养单位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科(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同一专业对应方向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特别说明:碳中和研究院的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02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03方向的复试分数线,碳中和研究院的085601材料工程专业的02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5601材料工程专业的03方向的复试分数线。

前沿交叉科学技术研究院的0805J5纳米科学与工程专业的01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1方向的复试分数线,0805J5纳米科学与工程专业的02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2方向的复试分数线。

3.2024年我校机械工程学院的085502车辆工程专业复试分数线与085501机械工程专业一致。

4.2024年我校顺德创新学院各招生专业将参照有关学院的对应专业划定相同复试分数线,对应关系如下表。

 

顺德创新学院
招生专业
复试分数线划定
参照学院及专业
085901土木工程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5901土木工程
085802动力工程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802动力工程
085601材料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601材料工程
085501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85501机械工程
140300设计学
机械工程学院
140300设计学
085402通信工程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85402通信工程
085404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85404计算机技术
085406控制工程
自动化学院
085406控制工程
085407仪器仪表工程
自动化学院
085407仪器仪表工程

 

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

(1)报考矿业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动力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51分。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89分。

(3)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16分。

(4)报考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51分。

(5)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51分。

(6)报考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43分。

“少干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

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

“士兵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7.单独考试计划

(1)报考矿业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05分。

(2)报考冶金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15分。

(3)报考材料工程专业学位01方向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65分;报考材料工程专业学位02方向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45分;报考材料工程专业学位03方向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45分。

(4)报考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20分。

(5)报考控制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50分。

(6)报考机械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15分。

(7)报考博物馆、文物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30分。

单独考试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1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所报考培养单位公布专业复试线,确定本人初试成绩可达到降分后的复试线要求,应及时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复试。

9.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考生(以下简称“二等功免试生”)

二等功免试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复试。

10.特殊加分政策

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3月23日17:00前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复试报到时核验证明材料原件。

具体复试要求见各培养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