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本公告仅适用于报考华东师范大学或西藏自治区招生单位,并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报考华东师范大学但是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请自行查阅相关报考点网报公告。
一、网上报名
1.可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范围:
①上海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户籍所在地为上海的考生
③工作所在地为上海的考生
非上述情况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公告(https://yz.chsi.com.cn/sswbgg/,选择“省市招办”,拟选择报考点所属省份)。
2. 网上报名要求
①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本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③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④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⑤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⑥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⑦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⑪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⑫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⑬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本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⑭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本考点网上确认时间预计安排在11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公告(https://yz.chsi.com.cn/sswbgg/,选择“报考点”,“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以及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最新通知。
三、注意事项
以户籍所在地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阶段需提供上海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以工作所在地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阶段需提供本人2023年度连续6个月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缴证明,若考生为2023届毕业生,仅需提供本人2023年度连续3个月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缴证明。缴费状态须为:已缴费、视同缴费、已补缴、扣费在途。相关证明可通过“随申办”APP等途径获取,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市民服务热线。
若考生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则不能选择本报考点,请考生务必根据自身情况审慎选择报考点。若因报考点选择失误而导致无法考试,后果由考生负责。
以上要求如有变动,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办公大楼313室
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电话:021-54344721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