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档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含推免硕士生)和非在职的“少骨计划”考生,按以下程序办理调档手续:

(一)确认调档单位名称

5月29日-6月8日(工作日8:00-17:30),登录“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拟录取管理系统”)确认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信息,档案所在单位一般写全称,如“**大学”、“**人才服务中心”。逾期未确认的,按照考生报考信息中的档案所在单位提供调档函。

湖北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由学校整体办理档案转接手续,无需填写调档单位信息。

(二)办理调档手续

6月13日-30日(工作日8:00-17:30),考生可登录“拟录取管理系统”下载、打印本人调档函(建议用彩色打印)。考生凭《调档函》主动与档案管理部门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手续。

考生的档案材料7月底前寄达招生学院。请选择邮政EMS寄发档案,邮件袋面备注栏注明“2023硕士档案+考生姓名”。

二、信息确认

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含推免硕士生)按以下要求确认本人信息:

6月13日-30日期间(工作日8:00-17:30),考生登录“拟录取管理系统”确认本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请在系统内填写详细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到住址或办公地址房间号)和联系方式,以免录取通知书无法签收或丢失。逾期未确认的,将按照考生报考信息中的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地址信息确认不作为录取依据,入学报到以实际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管理系统填写本人英语成绩(四六级、雅思、托福等,不要填研究生初试英语成绩)。

三、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

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详细说明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的入学须知,现将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相关事项简要说明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

湖北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目标党组织名称为招生学院党委全称,例“中共湖北大学××学院委员会”;湖北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大学××学院委员会”,联网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可以参照省内转接方式进行转接。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事项咨询招生学院。

2.团组织关系

线下部分:转接团档案,包含入团志愿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团员证(如有遗失请回原单位团委补办)。

线上部分:2023年9月1日前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出,转入至本人将就读的湖北大学**学院2023级研究生支部。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

(二)户口迁移

1.湖北省外户籍的,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签发日期处须盖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的个人信息须与录取信息完全一致。

湖北省内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地址页和个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武汉市居民原则上不予办理户口迁移,确需迁移户口的,参照省内户籍迁移要求办理。本科在武汉市就读且户口在原学校的,直接上交《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

2.入学报到后,学生将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30KB格式为jpg,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录取通知书一并交学院。由学院集中送户口科办理。

3.户口迁往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11号。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咨询保卫部户口科:027-88663637。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