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相关规定,为保证我校调剂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学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系统公布调剂信息,考生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学校根据考生信息,于36小时内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并在调剂系统中对拟接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并发出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6小时内,重新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6小时(以待录取通知发送时间起计)内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若考生于48小时内未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则未被我校录取(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调剂复试办法
1.若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学科(专业)相同,则按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相应专业的考试内容进行复试。
2.若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学科(专业)不同,但是与我校招生简章中同一学院的其它专业相同,则可按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相同(与一志愿相同)专业的考试内容进行复试。
3.若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与调剂专业不同,且我校招生简章中同一学院无相同学科(专业),则按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剂专业(非一志愿专业)公布的考试内容进行复试。
4.校内调剂考生按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内容进行复试。
(四)调剂考生遴选办法
对于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对于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依据总分、报考专业、毕业专业综合考量,在生源充足情况下,按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选择优秀的调剂生参加我校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