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26号令)等有关规定,经举办者提出、财务清算、学校决策机构同意,拟核准下列学校变更举办者,现予以公示。

一、江西科技学院举办者由“于果(自然人)”变更为“南昌江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二、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举办者由“东莞理工学院、东莞市银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东莞理工学院科技产业公司、东莞市华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理工学院、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山东现代学院举办者由“刘春静(自然人)”变更为“山东进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四、郑州科技学院举办者由“刘文魁(自然人)”变更为“河南博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五、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举办者由“河南科技学院、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变更为“河南科技学院、新乡市新投实业有限公司”。

六、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举办者由“青岛农业大学、青岛海都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青岛农业大学、青岛启迪海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至1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邮编: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7586

电子邮箱:mbjyglc@moe.edu.cn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1年1月14日